关于做好蓝黄“两区”重大课题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 :2014-07-04       内容来源 :       总点击数 :

【发布机构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【文章标题】关于加快推进省重点项目建设的通知
【公开日期】2014/07/3
 
 
关于做好蓝黄“两区”重大课题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


各有关高校、科研机构,省有关单位:
       2013年9月,省发展改革委发改委、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《关于下达2013年蓝黄“两区”重大课题研究项目的通知》,对“两区”重大课题研究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。有关高校、科研机构、省有关单位按照《通知》和《蓝黄“两区”重大课题研究管理办法》要求认真抓好课题研究工作,取得了阶段性成果。为确保课题及时结题验收,搞好课题成果应用,经与省财政厅协商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专家评审
       按照《蓝黄“两区”重大课题研究管理办法》要求,创新结题验收方式,委托有关高校、科研机构、省有关单位组织专家评审。重点对课题研究成果的原创性、创新性、实用性和指导作用等方面的情况,课题研究的内容、技术路线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等进行论证,715日前完成专家评审,形成专家意见。

二、成果材料报送
      请于720日前,将课题研究总报告、缩减本、专报(4000字左右)及专家评审意见,以正式文件一式三份特快专递报送省发展改革委(区域办)规划政策处(地址:省府前街1号综合楼501。电子版发送至sdlbxie@163.com)。根据《蓝黄“两区”重大课题研究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将项目终期财务报告报送省财政厅。

三、成果材料审核
       7月底前,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财政厅将组织人员对课题研究总报告、缩减本、专报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审核,重点审核课题研究成果的内容质量和专家评审意见建议,出具结题意见。对于认定合格的予以结题;对于认定不合格的,提出进一步修改意见;经修改后的研究成果,仍认定为不合格的,根据《蓝黄“两区”重大课题研究管理办法》和课题协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
       希望你们高度重视,组织精干力量,完成好课题结题专家评审及相关工作,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。

联系人:谢恩年,冯甲新
联系电话:0531-86191976(手机:15954112768, 86191941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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