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13日,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闭幕。从产品结构调整到营销模式创新,从三项制度改革到优惠政策清理,各方面的改革信号牵动着所有钢铁代表的心。其中,财税政策改革成为钢铁行业代表最为关注的议题之一。
税负不公导致“劣币”逐“良币”
全国人大代表、华菱集团董事长曹慧泉十分关注出口产品征税和退税的相关政策。他认为,当前钢铁行业的一些退税政策已不合时宜,到了要调整的时候了。例如,近几年,我国一直对合金钢出口实行退税。实际上,我国钢铁企业并没有从中受益。同时,我们可以对一些高端产品,如高端冷轧产品、特殊钢产品给予适当的退税政策,帮助企业进军高端市场,从而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。同时,我国大中型钢铁企业和一些中小钢铁企业承担的税负水平不同,导致合规经营的企业处于不平等、不公平的竞争地位,造成了“劣币”驱逐“良币”的现象。
全国人大代表,方大特钢集团董事长、党委书记钟崇武和全国人大代表,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、党委书记、总裁江善明认为,税负不公平是市场机制缺失的主要表现之一。
有人大代表告诉《中国冶金报》记者,我国钢铁企业的吨钢税负最低的只有16元/吨,最高的为276元/吨,仅税收成本就相差260元/吨。税负水平低,生产成本就相应较低,企业就有了打“价格战”的条件,直接导致了恶性竞争。
此外,还有部分不规范的钢厂和钢贸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存在不开票的现象。由于目前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缴纳的是营业税,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企业没有索要增值税发票的积极性,这给部分钢贸企业或钢厂利用不开票的方式逃税提供了“机会”。在这种情况下,市场很容易被不规范的小钢厂占有,而让正规经营的企业缺乏价格竞争力。
对此,一些钢铁行业的代表建议,一方面,应清理上述不合时宜的退税和征税政策,让企业在一个更为公平的环境下进行正当的市场竞争;另一方面,加快推进建筑行业的营业税改增值税,倒逼钢铁企业规范经营,从而使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能够正常发挥作用。